1 2
          原料药
          中间体
          精细化工品
  新闻中心


浙江科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29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科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街道纬五路3688号临江科创园3号楼4楼
行业类别: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建设规模:本次新建项目新药研发5 kg(新型NTRK小分子抑制剂CT101-20研制2 kg/a、第三代新型EGFR小分子抑制剂CT9291-30研制3 kg/a)。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点   位

相对所在方位

离厂界距离

备  注

保护类别

1

地表水

九工段直河

西侧

200m

宽约35m

IV类
水功能区

二号闸横河

北侧

330m

宽约35m

2

空气

富丽达宿舍

南侧

690m

居住人员200人左右

二类区

双兔宿舍区

南侧

240m

4幢宿舍楼

临江佳苑

南侧

1200m

1500人左右

农一农二总场场部

东南侧

1900m

办公人员20~30人

临江村

西北侧

750m

800人左右

规划居住用地

南侧

1670m

规划居住
用地

临江工业区规划
研发生活片区

东南侧

2260m

规划人口2000人

3

噪声

附近200m无居民居住

3类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性挥发溶剂挥发的有机废气,全部以非甲烷总烃计。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为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室用水和检测分析用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声级为65~85dB。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实验废液、废实验材料、废包装瓶、试验过程中的报废产品和废活性炭。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通过通风房(柜)和管道将有机废气收集,最终经喷淋吸收、除雾及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楼顶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2)废水:本项目经自己中和氧化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接管排入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外排。
(3)噪声:主要进行试验研究,无高噪的生产设备,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其噪声源强约为75dB(A)。经风口消声和距离衰减后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实验废液、废实验材料、废包装瓶、试验过程中的报废产品、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废最终排放量为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本环评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影响均较小。从环保角度上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边企业及村庄居民,相关公众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12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科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452号1幢3B04     邮编:310018
法定代表人:王栋  联系人姓名:沈超   联系人电话:13758256192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联系人姓名:陆文忠  联系人电话:82754657  邮编:311201
(3)项目审批单位
审批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
联系方式:0571- 82987912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科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5月29日